成都商報訊(記者 梁梁)昨日,成都商報記者從鄧地昌妻子處獲悉,旺蒼“廖丹”鄧地昌因構成詐騙罪,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兩個月,並處罰金1萬元。目前,鄧地昌未表示是否上訴。法院查明,2013年3月,鄧地昌在茶葉買賣過程中,發現四川米蒼山茶葉有限公司在收購茶葉時,僅憑採購憑證就直接向賣茶人支付貨款的財務漏洞,遂找人偽造了該公司的茶葉採購憑證。在接下來的三個月時間內,鄧地昌以該方法,虛開偽造的採購憑證20張,票面金額137086元,並通過其中的16張憑證,成功騙得99627.8元,所獲贓款全部用於患病妻子的治療和償還治病欠款。  (原標題:旺蒼“廖丹”一審獲房屋貸款刑四年兩個月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ikmyo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